針對利用無線頻譜資源進行工作的移動通訊終端產品,EMC 測試對各類生產廠家至關重要。本文將對國內及歐洲的移動通訊終端產品EMC 測試進行分析,從測試標準、測試項目和限值要求等進行解析和介紹。
1 EMC 測試標準
EMC 測試標準一般分為基礎標準和產品標準。基礎標準:
描述了EMC 現象、規定了EMC 測試方法、設備,定義了等級和性能判據。基礎標準不涉及具體產品。產品類標準:針對某種產品系列的EMC 測試標準。往往引用基礎標準,但根據產品的特殊性提出更詳細的試驗等級及性能判據等規定。
國際電信聯盟中有2 個從事電磁兼容標準化工作的技術委員會:CISPR 和TC77,通過CISPR 和TC77 制定了電磁兼容測試的基礎標準。如CISPR 制定了CISPR22,CISPR24,CISPR16 等標準規定了信息技術設備,電信設備的無線電騷擾測量方法和限值,并對騷擾測試設備和場地進行了規定;TC77 制定了IEC 系列標準,如IEC61000 系列對電磁兼容抗擾度測試進行了系統而完整的描述。
中國和歐洲根據國際電信聯盟制定的規范,結合自身國內情況,在信息技術設備方面制定了與國際標準接軌基礎標準,如表1 所示相應的產品標準,如表2 所示。國內對移動通訊終端產品都制定了相應的產品標準,各個標準中對EMC測試的條件,方法和限值做了規定。歐盟范圍的各類產品的EMC 測試標準由ETSI 制定和實施,對移動通訊終端制定了ETSI EN 301 489 系列標準,由通用技術標準ETSI EN 301489-1 規定了EMC 測試的項目和限值,然后在對應制式的標準中針對特色要求的測試項目做一些補充。
表1 中國/歐洲基礎標準對照表
EMC 測試分為電磁騷擾( EMI , Electro MagneticInterference ) 和電磁抗擾( EMS , Electro MagneTIcSuscepTIbility)兩類,歐洲標準上對移動通訊終端產品的EMC測試項目包括輻射連續騷擾(RE,Radiated EmissiON),傳導連續騷擾(CE,Conducted Emission),諧波和閃爍,靜電放電抗擾度(ESD,ElectroSTaTIc Discharge),輻射抗擾度(RS,Radiated SuscepTIbility),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CS,RF Common Mode),電快速瞬變脈沖群(Transients),浪涌( Surges ), 電壓暫降和短時中斷( Voltage Dips andInterruptions)。中國通信行業標準對移動通訊終端產品的EMC 測試增加了輻射雜散騷擾(RSE, Radiated SpuriousEmission ) 和傳導雜散騷擾( CSE, Conducted SpuriousEmission)的測試,特別是GSM 制式的手機還增加了總輻射功率(TRP, Total Radiated Power)的測試。
對各種制式的手機根據上表2 對應的標準中詳細的規定了具體的測試項目及要求,對中國標準和歐洲標準對各種制式的手機EMC 測試項目要求進行了歸納,如表3 和表4 所示。
由上表可以明確的了解按照中國標準和歐盟標準進行EMC 測試的項目。但是在上表中都需要進行測試項目中有的項目測試要求(如測試等級、頻率范圍、對產品的要求)不同,不同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
關于中國和歐洲EMC測試電磁兼容測試對比分析
①RE。中國標準要求對GSM 制式手機測試頻率范圍為30MHz~6 GHz,對其他制式手機均為30 MHz~1 GHz;歐洲標準對所有制式手機測試頻率范圍均為30 MHz~6 GHz。
②ESD。中國標準要求對GSM 與CDMA 制式手機在接觸放電測試時等級要求為4 kV, 對WCDMA[5], TD-SCMA[6],CDMA2000[7]制式手機在接觸放電時等級要求為8 kV;歐洲標準對所有制式手機測試等級均為4 kV。
③RS。中國標準要求對GSM 制式手機的測試頻率范圍為80 MHz~2.7 GHz[3],對WCDMA,TD-SCDMA,CDMA2000,CDMA 制式的手機測試頻率范圍均為80 MHz~2 GHz,且測試時頻率增加步長在80 MHz~1 GHz 范圍內不超過前一頻率的1%,在1 GHz以上時不超過前一頻率的0.5%;歐洲標準要求各種制式測試頻率范圍均為80 MHz~1 GHz,1.4~2.7 GHz,頻率增加步長均為不超過前一頻率的1%;RS 測試中國與歐洲的免測頻段相同。
④CS。中國標準對GSM 制式的手機規定DC 電源輸入輸出端口的連接線纜超過1 m 時需要進行測試;對其他制式手機規定此類連接線纜超過3 m 時需要進行測試,與歐洲標準相同。
⑤電壓暫降和短時中斷。中國標準規定了電壓暫降的幅度及持續時間:降低30%時持續10 ms,降低60%時持續100ms,降低95%以上時持續5 000 ms;歐洲標準對GSM 制式規定降低30%時持續時間10 ms,對其他制式規定降低30%時持續時間為500 ms[8-10]。
3 EMC 測試項目規定的限值
各國標準化組織根據國家要求,對移動通訊終端產品的EMC 測試各個項目規定了必須遵守的限值,表5、表6、表7和表8 分別對歐洲和中國的EMC 測試不同制式手機的產品標準及其引用標準中涉及的各個項目的限值進行了整理和歸納。
關于中國和歐洲EMC測試電磁兼容測試對比分析
4 結語
根據以上對中國和歐洲EMC 測試在測試標準,測試項目和測試標準方面的比較可以直接的看出中國與歐洲EMC 測試方面的差異。當產品需要出口歐洲或產銷國內時可以根據以上分析更有效率的對產品進行測試及認證。
目前中國各種制式的手機標準的EMC 測試項目要求不一,如對RE,只有GSM 制式下才進行1GHz~6GHz 頻率范圍內的測試,其他制式都還未做要求。而歐洲標準中所有制式的手機都需要進行1GHz~6GHz 范圍內測試,因此各廠家及測試人員需要根據產品使用范圍而靈活的選擇測試,提高測試效率。對中國標準化研究工作人員也可研究其他制式下1GHz~6GHz 下輻射連續騷擾測試的必要性,逐漸與國際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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