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896年喬治·威斯汀豪斯和尼古拉·特斯拉在尼亞加拉大瀑布安裝第一個發電站以來,電力公司已經開發出非常有效的方法:
產生兆瓦的交流(AC)電源。
如有必要,可將其從發電廠運送到用戶數百英里。
將其分配給單個白熾燈,加熱器,電動機等,以平滑的電力線 - 頻率正弦波吸收電流。
但是,當主要/大部分負載具有(切換)電源時,這些配電系統難以提供AC電力,所述電源在AC波形的峰值處以短脈沖汲取電流。
這些不良負載:
扭曲AC波形。
中性線過熱可能引起火災。
可以過載并縮短電力變壓器的壽命。
可以使交流發電機過載。
在20世紀80年代,歐洲人決定通過限制產品在電力線頻率的諧波(整數倍)處吸收的電流量來解決電氣/電子產品制造商解決這些問題的負擔。
下表總結了商業電子產品諧波標準的演變。醫療電子和軍事電子可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這些鏈接將帶您了解標準及其修訂的摘要。“(修改)”是指標準/修正案與參考標準/修正案不同。粗體文本的條目當前對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有效。請注意,在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產品只需符合安全和排放標準即可帶有C-Tick標志。
商用電子產品諧波標準的演變
AS / NZS 61000.3.2:2007 電磁兼容性(EMC) - 第3.2部分:限值 - 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輸入電流<=每相16 A)
相當于: IEC 61000-3-2:2005第3版(修改)
替代:
替換為:AS / NZS 61000.3.2:2007 + A1:2009
用于:澳大利亞和新西蘭
批準/印刷:2007年9月11日
5月使用開始日期:2007年9月11日
必須使用開始日期:2009年9月 11日
必須使用至:2009年8
月3 日可使用至:2011 年8 月3日
參考文獻:
* IEC 60050(131)
* IEC 60050(161)
* IEC 60065
* IEC 60107-1
* IEC 60155
* IEC 60268-3
* IEC 60335-2-2
* IEC 60335-2-14
* IEC 60974-1
* AS / NZS 61000.2.2
* AS / NZS 61000.3.4
* AS / NZS 61000.3.12
* AS / NZS 61000.4.7
* ITU-R BT.4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