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0204-1:2005,機械安全 - 機器電氣設備 -
第1部分:一般要求,IDT)
標準下載地址:GB5226
GB5226《機械電氣安全機械電氣設備》分為如下幾部分:
一第1部分:通用技術條件;一第11部分:交流電壓高于1000伏或直流電壓高于1500伏但不超過36千伏的通用技術條件:
—第31部分:縫紉機、縫制單元和系統的特殊安全和電磁兼容性方面的要求:
一第32部分:起重機械通用技術條件;一第33部分:半導體專用設備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為GB5226的第1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204-1:2005《機械安全機械電氣設備第1部分:通用技術條件》(第5版,英文版)。
本部分代替GB5226.1-2002《機械安全機械電氣設備第1部分:通用技術條件》。
本部分在技術內容上與GB5226.1-2002之間主要差異如下:
一范圍擴大,不僅適用于機械的電氣和電子設備及系統,也適用于可編程序設備及系統;一對活動機械保護接地作了規定;一對電氣設備泄漏電流大于10mAa.c或d.c提出附加保護接地要求;一對控制功能增加了安全要求;一對自動切斷電源作保護增加了相關說明及條件,對TN系統試驗作了規定;刪去電子設備一章(GB5226.1一2002年版的第11章);一增加了系統間接接觸的防護及常用導線截面積對照兩個附錄。
GB5226的本部分對機械電氣設備提出技術要求和建議,以便促進提高:
——人員和財產的安全性;一控制響應的一致性;
——維護的便利性。
本部分使用指南見附錄F。
圖1有助于理解一臺機械各個環節及其相關設備間的關系。圖1為某典型機械和關聯設備的框圖,它示出本部分所涉及電氣設備的各個環節。圈括號內的數字為本部分的章條號。從圖1可看出所有各環節包括防護裝置、切削/夾緊、軟件和文件共同構成該機械,而且一臺以上機械至少通過一級監控共同工作,構成制造系統或制造單元。
1范圍
GB5226的本部分適用于機械(包括協同工作的一組機械)的電氣、電子和可編程序電子設備及系統,而不適用于手提工作式機械。
注1:本部分是通用標準,不限制或阻礙技術進步。
注2:本部分中的“電氣”一詞包括電氣、電子和可編程序電子三方面(如電氣設備是指電氣設備、電子設備和可編程序電子設備)。
注3:就本部分面言,“人”(Person)一詞泛指任何個人包括受用戶或其代理指派、使用和管理上述機械的人。
本部分所論及的設備是從機械電氣設備的電源引入處開始的(見5.1)。
注4:GB16895/IEC60364系列標準給出了建筑物電氣裝置的要求。
本部分適用的電氣設備或電氣設備部件,其標稱電壓不超過1000Va.c或1500Vd.c,額定頻率不超過200Hz。
注5:對于較高電壓要求見GB5226.3.
本部分不包括所有技術要求(如防護、聯鎖或控制),這些要求是其他標準或規則為保障人身免遭非電氣傷害所需要的。對有特殊要求的各種類型機械對安全性可提出特殊要求。
本部分具體適用于(但不限于)3.35所定義的機械電氣設備。
注6:附錄C所列舉的機械,其電氣設備屬于GB5226本部分范圍。
本部分未規定下述機械電氣設備的附加和特殊技術要求:
一露天(即建筑物或其他防護結構的外部)機械;一使用、處理或生產易爆材料(如油漆或鋸末)的機械;一易爆易燃環境中使用的機械;一當加工或使用某種材料時會產生特殊風險的機械;一礦山機械:
一縫紉機、縫制單元和縫制系統(包括在GB5226.4中);一起重機械(包括在GB5226.2中)。
直接用電能作為加工手段的動力電路不屬于GB5226本部分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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